云南出台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意见
发布时间:20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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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出台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意见。
云南提出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组建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专门认定职称、学历不达标但学术技术水平突出的特殊人才;建立高级专家延时工作制,经批准可延长3至5年工作时间。探索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规定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少于6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科技人员;对在基层领衔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专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最高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由其持有。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创业,鼓励国家级和省级专家到县及县以下地方设立科研工作站,省财政连续3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报)
云南提出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组建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专门认定职称、学历不达标但学术技术水平突出的特殊人才;建立高级专家延时工作制,经批准可延长3至5年工作时间。探索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规定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少于6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科技人员;对在基层领衔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专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最高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由其持有。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创业,鼓励国家级和省级专家到县及县以下地方设立科研工作站,省财政连续3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