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54项制度管住“一把手”
发布时间: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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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少数单位“一把手”客观存在怕丢权力、怕捆住手脚、怕监督的不良心理倾向,去年以来,湖北省蕲春县委从监督制度设计入手,界定管人、管钱、管事“三权”,科学分权,为有效防范“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夯实基础。
为清晰确定“一把手”的权力边界,该县系统建立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从而更好地让“一把手”能把主要精力转到统揽全局管方向、突出重点抓大事上。
针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该县在财务上统一实行“三瓣章”式民主理财制度,形成“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理财领导小组相互制衡的机制;在用人上,按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的原则,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分管同志、交给群众,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管事上,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力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在治理“三公一金”上,系统出台管理办法,实行总量控制管招待、“四定四制”管公车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出境费、公车购置运行费、办公费的零增长。
该县强势推动总计7个大类、54项制度的落实与监督,实行教育、监管、考评、惩处四管齐下,让“一把手”成为制度的守护者和践行者。今年前6个月,该县就问责了20多名科局级干部,收到了处理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陈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