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NEXT
        PREV
        政策法规
        首页 当前位置:天门组工网 >> 政策法规
        2013年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7/25 点击数:

        2013年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

        项目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面向省内地域特色鲜明、历史积淀深厚、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的传统民间工艺领域,选拔100名大师级民间工艺人才,扶持其培养民间工艺传承人,不断发扬我省优秀民间工艺,促进我省民间工艺人才协调发展。

        二、项目范围

        被扶持对象主要是技能型、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浓郁湖北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其工艺项目主要包括:漆器漆艺、青铜器制作、编织刺绣、雕刻剪纸、塑像制作、烙艺贴画、陶器制作、皮影脸谱制作、传统食品制作、传统造纸技术、竹藤制品编制、传统乐器制作、织布印染技术、传统家具制作、民俗道具(服饰、鞋帽)制作、风筝制作等。

        三、申报条件

        “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采取项目+人选一同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及所属民间工艺项目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民间工艺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悠久历史,濒临消失,且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

        2、项目作品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主要部分采用手工制作,技艺精湛,工艺独特,世代相传;

        3、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省内外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对已列入国家、省和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手工工艺名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辖属湖北,并在湖北长期居住、工作、生活;

        2、能完整的继承我省某项民间技艺,且目前仍在执业并致力于传承此项民间工艺,曾获得国家级、省级等重大奖项;参评作品具有继承性、创造性,能结合时代发展潮流,在技术和题材上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

        3、注重民间工艺传承发展,有一定数量的徒弟,其所带徒弟已具有一定的民间工艺技能,能独立完成此项民间工艺品的创作,弟子作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者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的人选,需填写《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申报表》(一式七份),同时,需附送95×7寸作品照片、3件近期制作作品和制作环境、制作过程照片各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

        每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同一个工艺项目只推荐1名人选

        五、支持措施和管理办法

        1、对入围“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的人选,以其姓名命名“湖北省民间工艺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分两次拨付,入选时拨付7万元,余下经费在入选满一年考核合格后拨付。

        2、对入选人选直接晋升为高级技师(一级)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在选拔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人选时给予重点倾斜。对在工作室接受培养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传承人才,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举办入围人选作品展,对遴选出的大师及其作品进行广泛宣传。对继承性和传承性较好、作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民间工艺美术大师,重点选择1030名支持其进行作品市场化开发。

        4、入选人选采取师带徒的方式,每年培养高级工不少于10人,技师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入选人选应与省内技工院校密切合作,每年为技工院校相关技能专业学生授课不少于10天。每年至少制作2件珍品3级以上作品,并积极参加国内外民间技能大赛。

        5、对入选人选进行工艺级别确定。入选人选应每半年提交2件新作品供评审委员会评定级别。若出现明显降级现象,经提醒后仍未改进者,将中止扶持经费的拨付,并撤消工作室设立资格。

        附:

        7-1.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申报表

        7-1

        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工作

        单位

        住址

        县(市) 乡(镇)

        身份

        证号

        QQ号:

        联系 座机:

        电话 手机:

        申报

        门类

        所附照片数量

        从艺简历

        所用材料工具

        制作

        过程

        样式图样目录

        相关

        习俗

        禁忌

        掌故

        获奖

        情况

        县区

        推荐

        意见

        人社局 文联 党委组织部

        (盖章) (盖章) (盖章)

        市州

        推荐

        意见

        人社局 文联 党委组织部

        (盖章) (盖章) (盖章)

        省人社厅集中初评及党组审核意见

        (盖章)

        省委人才办综合审定意见

        (盖章)


        党政机关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