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 专项办法奖励创新型创业人才
发布时间: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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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出台了《创新型创业人才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各类人才将专利技术应用转化为社会生产效益,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办法明确对四类创新型创业人才进行奖励:一是用创新成果创办企业的知识产权拥有人;二是带创新成果应用到区内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团队);三是区内企事业单位中通过创新取得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到区内企事业单位、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负责人,且在所属单位工作3年以上;四是区内企事业单位中立足本职岗位从事技术、工艺等创新有较高科技含量,取得重大突破,并转化应用。区政府按贡献大小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5万元三个等次的创新创业人才奖金,并视情况予以子女入学、配偶安置、享受破格评定技术职称等相关优惠政策。(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