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政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发布时间:20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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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所有。
此外,今后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业园、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该省都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其中园区最高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俱乐部最高一次性补助300万元,规模较大、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俱乐部,可连续给予资金补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1万到数十万不等的资金补助。对到农业产业园和农村创业、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学生和科技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对领办家庭农场的创业者一次性给予1万元农业设施补助,对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60%。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进入前期孵化的项目给予5万-20万元资金补助。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都得到专业辅导服务和政策扶持。(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川组轩)
此外,今后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业园、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该省都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其中园区最高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俱乐部最高一次性补助300万元,规模较大、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俱乐部,可连续给予资金补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1万到数十万不等的资金补助。对到农业产业园和农村创业、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学生和科技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对领办家庭农场的创业者一次性给予1万元农业设施补助,对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60%。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进入前期孵化的项目给予5万-20万元资金补助。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都得到专业辅导服务和政策扶持。(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川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