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严管干部 实处着力
发布时间: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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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安徽宿州市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从严上着眼,在实处用力,探索创新立体式考察识别干部、七种情形必约谈、干部提任“四在先”等工作法,形成了严管干部新常态。
立体式考察识准干部。做到组工干部全员联系,通过定期走访、重点座谈、跟踪考核、征求意见等途径,近距离接触、多维度观察识别干部;干部情况全息反映,综合运用干部考察、专项活动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民主评议、满意度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开展即时研判、集中研判和重点研判,客观评价干部。
谈心谈话全覆盖。市委书记与县处级正职、组织部门与市管干部、单位正职与副职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除职务岗位调整外,对班子不协调、年度考核较差、反映问题较多、接到重要信访、遇到重大挫折等七种情形的干部必须约谈,及时提醒干部遵规守纪。
履职尽责有禁区。从履职尽责、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五个方面细化“下”的21个标准,凡出现缺乏政治定力造成恶劣影响、业绩考核落后、不敢担当酿成严重后果、“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形,都被认定为不胜任现职,视情予以免职、辞职、降职或岗位调整,鞭策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带病提拔”零容忍。坚持“四在先”工作法,即动议前先征求纪委意见,民主推荐前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考察前先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任职前先查清存疑和信访问题,拟提任县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凡提必查,填报不实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2014年,28名“问题干部”中止动议或不予任用,有效防范“带病提拔”。(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岳峰 赵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