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干部选任全程监督把关
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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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重庆围绕事前把关重预防、事中把关重规范、事后把关重追责的思路,探索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全程把关的“五个六”工作机制。
日常选任“六不动议”。凡超职数配备、超规格提拔、突击提拔调整、岗位频繁变动、机构即将调整、违反任职回避等规定的均不动议。
动议提名“六次研判”。每次动议提名干部,均由组织部业务处室初步研判,部长、分管副部长、业务处室分线研判,干部口综合研判,向书记汇报并统筹研判,与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相关分管领导分别研判,“五人小组”酝酿集体研判。
干部考察“六个必须”。干部考察过程中,要做到班子必谈、分管必听、民意必问、实绩必核、个人必见、有举必查。
拟任人选“六项体检”。对拟任人选,均须征询纪检意见、查看巡视报告、了解审计情况、筛查信访反映、核查干部档案、查阅个人报告事项,防止带病提拔。
讨论决定“六个放下”。凡前期程序未走完、廉政检查不过关、问题存疑、意见分歧、营私舞弊、跑官拉票的,均先予以“放下”。(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渝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