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城区“三定四有”监督管理干部
发布时间: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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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西晋城市城区采取“三定四有”工作举措,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定”:定重点监督对象、定监督内容、定监督时期。把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对其工作表现、作风纪律、维护稳定等内容进行重点监督,对其职务变动、工作调整、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关键时期进行重点监督;“四有”:有监督平台、有监督体系、有监督队伍、有监督档案。建立了电话、信箱、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干部监督平台,构建了由人大、纪检、组织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协调监督体系,形成了由离退休人员、机关人员、社区人员组成50余人的监督员队伍,建立“一人一册”干部监督管理档案500余册。截至目前,查立案件11件,结案11件,12名违纪干部被党纪政纪处分。(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牛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