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乡镇党委如何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从“主”字发力。
一、乡镇党委要主动站位、主动“明”责。带好“头”。就是扭转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镇党委第一工作要务,镇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人”。就是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将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个人职责、分管职责与工作岗位职责有机统一,实现责任的逐级分解和有效传递,形成党委抓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生动局面。尽好“责”。就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时刻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真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步调统一、力度统一、效果统一。
二、乡镇党委要主动担当、善于“督”责。首先是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通过责任制的签订实施、督办落实和强化考核,形成一张无缝覆盖的责任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次是充分发挥镇纪委在“督”责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党委充分落实主体责任,纪委才能大胆履行监督责任。纪委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臂膀”,只有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完整实现。
三、乡镇党委要主动“亮剑”、敢于“追”责。要充分认识和理解“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的精神和要求,强化纪律就是“带电的高压线”的认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对腐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旗帜鲜明、毫不含糊,不以干部工作业绩文过饰非,牢固树立“监督也是保护”的理念,对违反作风建设的种种表现和贪污腐败现象主动“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铁的纪律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铁军”。同时,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力、纪律意识淡薄、贪污腐败和违纪现象频发高发的单位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根除问题“土壤”,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