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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印发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 提出“六不准”
        发布时间:2014/12/12 点击数: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为更好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体现以更高的标准要求党员、以更严的措施管理干部,国家能源局党组深刻总结有关腐败案件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和《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两项规定。

        《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和对有关腐败案件的深入剖析,对全局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出“五要五不”的具体要求。“五要”内容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开展工作;要全面执行政务公开,自觉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要坚决落实限时办结,杜绝办事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要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五不”内容是“不得以个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不得以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名义违规收取报酬;不得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不得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

        《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依据有关法规,按照具体、细化、可操作的原则,结合国家能源局近期发生腐败案件的教训和特点,为严防利益冲突,对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特别是从事个体经营、投标活动、中介服务、承办事务、担任职务等方面提出“六不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在家属问题上栽跟头、犯错误,真正做到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努力构建反腐倡廉的新常态。

        廉政守则、从业规范全文:

        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家能源局实际,对局内全体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出“五要五不”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五要

        (一)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开展工作;

        (二)要全面执行政务公开,自觉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三)要坚决落实限时办结,杜绝办事推诿扯皮、无故拖延;

        (四)要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五)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五不

        (一)不得以个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不得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

        (三)不得以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名义违规收取报酬;

        (四)不得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

        (五)不得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

        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能源局实际,对全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提出“六不准”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从事涉及干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活动;

        二、不准参与同能源审批项目有关的基建、设备采购等投标活动;

        三、不准参与同国家能源局工作业务有关的中介、代理、咨询等服务活动;

        四、不准从事向国家能源局直属单位或业务关联单位提供商品、服务或劳务等经营活动;

        五、不准承办由国家能源局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展览、会议、出国培训等活动;

        六、不准在国家能源局审批范围内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涉及企业担任外方委派、聘任的职务。(守则、规范全文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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