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20日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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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总结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部署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6月开始到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教育实践活动实现了党中央提出的要求,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各级党组织决不能因为活动结束而对作风建设有丝毫放松,必须把活动中没有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继续解决好。要坚持不懈开展作风教育,持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坚持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化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制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