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鸣来我市开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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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柯俊,市委副书记、市长吴锦,市委副书记汪发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社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开平,副市长董青平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王建鸣一行先后到九真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益泰药业、黄金污水处理厂、兴隆水利大坝、多宝海事处、拖市天蓬生物科技、渔薪灰市养殖场、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旺泰新材料、诺邦科技、稳健医疗、天门河等地,实地察看我市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和河流保护情况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企业、养殖户、环保志愿者代表等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王建鸣对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条例方面有规划、有计划、有方案、有行动目标、有安排,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人心,效果明显。他强调,水污染防治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任重而道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决策部署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让治水精神和法律规范深入人心;要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养殖业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积极争取相关资金项目支持,巩固扩大水污染治理效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柯俊表示,将认真按照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来源 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