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社保政策服务,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文件精神,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以自愿申请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意见》有哪些重要信息,市社保局负责人向记者进行了解读。
【门槛降】
城乡居民也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有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见》首次提出,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只要本人自愿,就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市社保局负责人解释,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年缴费低至100元,但领取补贴也较少,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就能够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和死亡丧抚费等待遇。《意见》的实施,为城乡居民提高自己的退休待遇提供了新的选择。
【手续简】
打破户籍限制 凭身份证即可申请
以往,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除审核个人身份证信息外,还要审核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了申请人参保。
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从10月起,参保手续精简了,不用再提供繁琐材料,仅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就能申请参保。
不过,在同一时间段,参保人只能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原保险关系予以封存。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活】
大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缴费5年
对于大龄参保人员,《意见》提出一次性延长缴费5年的政策,亦即,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延长缴费5年后实际缴费不满15年的,可于实际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养老手续。(信息来源 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