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稳增长促发展28条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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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形势,3日,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四个方面制定了28条具体措施,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产业发展,筑牢发展基石。我市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展技改扩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品牌创建、“两化融合”的支持力度。如:对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中介费用进行补贴,对“四板”挂牌企业补助3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补助120万元,对进入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IPO的企业补助200万元;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改扩规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在我市注册并通过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的一次补贴。
鼓励大众创业,扶持万众创新。市政府列支500万元,支持各类机构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服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对于入驻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的个人或团队,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于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的创业贷款,确因创业失败偿还困难的,经核实可只还三成贷款。
强化金融服务,助企业渡过难关。市政府出资3000万元用于企业融资“过桥换肩”调度,同时加大“集合贷”、“政银通宝”、“助保贷”、“互保贷”、“助农贷”等政银合作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力争达到10亿元规模;启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力争投放规模达到1亿元。
切实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对生态环保影响较小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时取消固定资产投资能评、环评前置审查;对于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商贸项目,实行工程报建手续全程代办服务,享受市级行政审批零负担政策。(信息来源 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