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0亩造林获中央财政造林补贴
发布时间: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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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正着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补贴资金发放前期准备工作。据悉,去年,我市成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市,中央财政补贴我市8100亩造林,中央财政拨付补贴资金的70%共1064000元,本月内将会通过银行卡发放至补贴对象手中。
2012年,我市成为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试点市,有8100亩造林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其中乔木林7100亩、其他经济林1000亩。
据了解,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坚持“谁造补谁”、“自愿申请”、“公开”等原则,补贴对象为使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或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场的林业职工,规定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分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直接补贴是对造林主体实施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乔木林和木本粮油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
本次发放资金为中央财政拨付补贴资金的70%,共1064000元,余下30%的造林补贴资金,将于明年由省林业厅、省财政厅依据有关规定开展造林保存状况检查,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发放。(信息来源 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