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我市原国企退休人员享受医保无须个人再缴费
发布时间: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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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份起,我市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不再缴纳每人每年80元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我市有7772名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按2006年市政府意见,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主管部门、所在单位或财政缴纳,每人每年80元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则由退休人员个人缴纳。为减轻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经济负担,我市决定,从2014年1月份起,原国企退休人员个人不再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此费用在中央财政下拨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中予以列支。
新办法实施后,我市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无需再缴纳医保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信息来源 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