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开展换届,原则上到12月底基本结束。
《通知》规定,要切实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明确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好双强”标准和四种不宜继续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十种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情形。要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农村“123”人才中提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从市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要适应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在本次换届中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两新”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要创新选人机制,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市级联审机制,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机制,实行市委主导、市乡联动,通过研判、比选、联审、考察等4个步骤,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质量全程把关。要整体优化提升,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继续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不断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战斗力。
《通知》要求,要依法依规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要重点把握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工)委推荐、资格联审、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组织大会选举等6个关键环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要重点把握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等5个关键环节。
《通知》强调,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妨害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重拳打击、绝不手软。要全面推行“四项承诺”,规范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参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信息来源: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