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公车改革机构及人员范围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对参改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由其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全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七档:副厅级1590元/月、正处级1040元/月、副处级94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550元/月、科员450元/月、办事员(工勤)350元/月。
吴锦要求,全市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方案,在本月底前基本完成公车改革。要严肃纪律,突出“七个不得”: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吴锦强调,公车改革当前要推进“五个到位”:保留车辆编制尽快核编到位,应急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尽快组建到位,取消车辆尽快处置到位,司勤人员尽快妥善安置到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到位。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据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五个方面;政府资产报告是中央在全国选取了湖北等八个地区以及交通部等八个部委开展的试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是摸清政府资产家底的重要举措。
吴锦要求,要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摸清政府家底;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核实各类政府资产;要准确把握关键环节,把好清查关、审核关、进度关;要准确把握结果运用,清查结果要入账,闲置资产要盘活,新增信息要联网,管理制度要完善。要加强领导,严明纪律,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信息来源 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