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新年慰问金3000多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近8万人
发布时间: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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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使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我市积极开展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共发放慰问金30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近8万人。
据了解,今年新年慰问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每人360元;特殊困难户慰问标准为每户200元,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规范拨付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将慰问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入慰问对象个人账户,在春节前可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