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等十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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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
《通知》说,要充分发挥市直相关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消除空壳村,扶住薄弱村,壮大富裕村,形成部门大力支持、资源充分整合、发展日趋多元、实力稳步提升的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机制,确保2012年底全市9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通知》还明确提出了各相关部门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所采取的措施。
《通知》要求,各乡镇和相关市直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支持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激励机制,加强考核,抓好典型引导,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加强督办,狠抓落实,把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和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与日常工作一并部署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