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两节廉洁通知 干部私驾公车从严追责
发布时间: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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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接受影响公务的旅游安排,严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2月23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过一个廉洁的节日。
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等拜年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根据通知,节假日期间,我省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车要封存停放;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