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
发布时间: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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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把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明确具体要求,落实专项经费,坚持领导带动,严格考评管理,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唤醒基层党员意识。
一是量化活动要求。明确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重点传达学习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和讨论支部工作情况,讨论决定党建工作及其他重要事项;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重点学习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研究支部工作思路措施,讨论决定支委会有关重点问题;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2次,重点学习上级决策决议政策,听取党员汇报工作思想情况,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每个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二是落实专项经费。市财政按照每村5000元的标准,列支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乡镇、街道为每个村配套5000元资金作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内活动。党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使用公开,年终由乡镇党委进行审计,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三是领导示范带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社区),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带头到联系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带头参加联系点基层党支部活动,并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挂点村“三会一课”活动,并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四是强化考评管理。建立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台账,对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的,一律视为当年基层党建工作不合格;建立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情况,对于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进行提醒教育和组织处理。(信息来源 部机关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