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
发布时间:2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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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上午,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动员大会在武汉洪山礼堂隆重召开。会上,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爱国,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甘霞蓉,副市长司念堂参加了会议。
这一批单位分别获得的荣誉是:市检察院、市国税局等16个单位评为2009-2010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市商务局、天门日报社等12个单位被评为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岳口镇、皂市镇被评为2008-2010年度省级文明乡镇,岳口镇健康村、杨林办事处双剅口村、渔薪镇武圣庙村被评为2008-2010年度省级文明村,竟陵办事处雁叫社区、岳口镇庙巷社区被评为2008-2010年度省级文明社区。
近年来,我市把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工程和品牌工程来抓,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行业、村镇和社区的创建评选工作,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宣传力度、工作力度和管理力度,创建工作成效显着。同时,在创建过程中,我市紧扣文明单位评选细则,对争创单位的业务工作水平、硬件设施建设、内部管理等严格要求,确保各级争创的文明单位质量上档次,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