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就依法执政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等作出安排部署
发布时间: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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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组织工作职能,对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四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坚持依法执政。一是依法决策,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部务会、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制度。二是依法履职,严明组织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三是依法问责,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考察推荐干部全程纪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干部工作的监督问责力度。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落实“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深化党内民主,完善党内监督。健全和完善党员发展制度、干部选拔制度、干部监督制度等和相应的规定、办法、细则,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组织工作制度体系。
依法依规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一是把党员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坚持凭德才、凭实绩选用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研究制定不胜任现职干部处理办法。三是加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拍脑瓜”决策造成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一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体责任;二是注重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不断充实基层法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