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今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他强调,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为服务、保障和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听取2010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汇报后,李鸿忠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2010年全省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更加强化、措施更加有力、特色更加鲜明、成效更加明显。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李鸿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强化忧党兴党的意识,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和极端重要性,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为反腐倡廉做有心、用心、尽心之人。要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论,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要强化敢抓敢管的意识,要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不正之风要敢抓敢管,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始终保持“利剑高悬”。
李鸿忠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重视和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导向作用。要健全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改进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继续坚持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检查考核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执行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情况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促进责任制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