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贯彻学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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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市委常委、组织部曹部长就落实省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天门实际,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将机关党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主动抓好所属党组织的学习贯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部门要将《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之一,认真学习《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组织机关党员结合实际,原原本本地抓好学习,使机关每个党员干部了解和知晓《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各项规定和基本要求。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分析机关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对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在政治思想上、工作和生活上都要热情关心,激励他们爱岗、敬业、奉献。四是充分支持党建工作。各单位党组(党委)成员要支持并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和所在支部组织开展的活动。把机关党建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为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