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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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普及,着力解决《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5月下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我市部分乡镇和单位,就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分为综合组、城乡居民组、服务行业组、涉农服务组、工业企业组、政策法规组等6个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等形式,对黄潭镇、多宝镇、渔薪镇等部分乡镇和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凯迪水务、中燃天门公司等40多个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条例》的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难题和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评价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情况;涉及优化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清理、修改和废止情况;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情况等。同时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于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杰表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专题询问,促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吸纳进执法检查报告,在提请常委会审议后转交“一府两院”办理,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对涉及垂直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