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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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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组织部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2014年“天门文化名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7/31 点击数:

        各乡镇(场、街道)、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党(工)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365betvip_365完美体育_365bet取款要多久到账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天发[2011]9号),推动我市文化艺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文化系统开展“天门文化名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从事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选拔人才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57岁。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业务精湛,成绩突出,品质优良,身体健康。
            2、在全国、全省文化、艺术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
            3、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独立撰写一部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着(不含套书和自费出版)或在全国重要刊物(不含增刊)发表论文,并产生较好社会反响的人员。
            4、在戏剧、音乐、曲艺、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演出、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具有较高的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艺创作表演人才。
            5、在文化艺术研究、民俗民间文化研究、文化传承、文博事业保护发展、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宣传文化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化传承传播人才。
            6、在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策划、文化项目实施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7、担任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3年以上,为我市文化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其经验在省级以上获得推广,并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8、为全市宣传文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各类人员。

        三、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天门文化名家”10名。

        四、评选办法

        “天门文化名家”选拔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择优推荐,各二级单位推荐候选人1--3名。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公示、考察,确定10名当选人员。

        推荐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其获奖证书、成果的原件等相关材料。 

        五、相关待遇

        对当选人员授予“天门文化名家”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天门文化名家”每2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名家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宣传、推荐、申报等各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选拔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平等、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3、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以“天门文化名家”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天门文化名家”典型事迹,激发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创先争优、跨越赶超的工作热情,为天门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各单位810日前将《“天门文化名家”申报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上)及身份证、获奖证书、着作等原件、复印件报送市文广新局政工科

        联系人:苏杰;联系电话:0728-536920。邮箱:787533409@qq.com

        附件:2014年度“天门文化名家”申报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天门文化名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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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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