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市州组织部长向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述党建
发布时间: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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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青海省委组织部坚持一手抓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一手抓组织部长直接责任,在“抓书记、书记抓”,逐级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基础上,注重“抓部长、部长抓”,探索建立了市州委组织部长向省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述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在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专题述职会议,并对市州委组织部长述职的内容、程序、方式、参加人员范围等作了规定,要求按照“书记破难点、部长抓重点”的思路,切实履行组织部长抓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述职前专门开展基层党建调研。省委组织部成立调研组,事先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听汇报,通过实地查看、倾听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等形式,对各地一年来基层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各市州委组织部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调研,客观评价自身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撰写述职报告。针对述职报告存在的问题,省委组织部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各地。
召开专题述职会议,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听取各市州委组织部长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述职,各市州委组织部长坚持问题导向,讲清个人在抓部署、抓落实、抓重点等方面所做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省委组织部紧盯述后整改,逐一下达《改进通知书》,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各地及时报送整改工作台账,以此作为下一年度述职的规定内容。组织部长履行党建职责情况、抓党建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实绩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