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创业团队最高可获2400万元投资
发布时间: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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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高新区发布的《关于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办法》,对重点创业团队可给予4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经论证审批可由高新区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也可给由风险机构进行投资额10%的跟进投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于创业领军人才,将给予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给予领军人才50万元的安家补贴或给予不高于每月4000元、为期5年的租房补贴;根据人才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可由高新区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也可给予不少于其他风险机构投资额10%的跟进投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实施领军人才项目过程中,自项目立项起三年内可提供30%至50%的贷款贴息;对项目核心成员的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高新区,子女入学可享受高新区居民待遇;为项目争取国家、省、市各条线项目资助,并对获得市级以上资助的项目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对有土地需求的项目,优先在高新区提供土地。
对于创新领军人才,将给予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高新区,子女入学可享受高新区居民待遇。对于领军孵化人才,将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优先入驻高新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并享受园内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同时,高新区还将进行孵化器引才奖励,对获批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科技创新团队的、获批省双创人才的、获批省双创博士和姑苏领军人才的,按照每个获批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将奖励企业引才,每引进一名博士奖励企业2万元。
此外,在人才配套奖励上,对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高新区将给予150万元配套奖励;对列入省双创人才计划或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原则上按照1∶1进行配套奖励。(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苏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