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在农业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创建的国家、自治区级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基地。加强和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和项目方面的合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区内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和市内企业技术合作对接会。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人员创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对于新建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视情况一次性补助5万元。
创新科技投资机制。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从2015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用于R&D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水平。建立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科技投入认定制度,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办法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活动投入,市级年度科技三项费10%用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自主投入科技研发和创新奖励。支持鼓励团体和个人以技术成果入股等多种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运用。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组织开展市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定期组织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创办科技型企业,市县科技三项费的60%以上支持企业创新。鼓励发明创造,对申报专利的组织和个人视情况给予不低于2万元补贴。支持企业通过参股并购、联合开发、转让、独占许可、交叉许可等形式,开展专利商业转化。
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柔性引进、刚性干事”的人才引进办法,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方式,每年从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一批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设立固原市科技创新奖,每两年对创造出显着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人才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奖励。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1和2∶1的配套奖励。深化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从农口事业站所、科研院所、院校和大学毕业生中选派科技特派员603名,让具备条件的科技特派员以法人身份参与创业行动。
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和立项机制,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基金、工程等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开展科技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发展状况。加强对科技创新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全面落实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推进科技创新取得实效。(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杨俊宏 撒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