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 五项机制管理拔尖人才
发布时间: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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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淮南市制定出台《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建立目标管理、实绩考核、走访联系、宣传表彰、动态调整等五项管理机制,期满后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
该办法规定,拔尖人才人选须是在淮南工作满1年,年龄在55周岁以下,近3年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应用、新闻宣传、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或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实绩的优秀人才。市委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20人左右,每一届管理期2年。管理期内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市政府津贴5000元。拔尖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单位优先申报,主管部门优先审批,科研经费优先拨付。(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