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NEXT
        PREV
        人才工作
        首页 当前位置:天门组工网 >> 人才工作
        实施双聘双挂行动 引导人才聚集基层一线
        发布时间:2014/5/15 点击数:
         湖北日报讯 编者按:日前,省委人才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启动2014年人才工作倾斜基层“双聘双挂行动”。该行动由省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团省委等单位牵头或参与实施,将通过实施八大项目,引导1500多名优秀人才到基层、生产一线创新创业,实现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为调动各类优秀人才积极性,广泛参与“双聘双挂行动”,本报今日刊发专题报道,摘要介绍该行动八个具体项目的申报要求、支持措施等,敬请关注,欢迎踊跃报名。《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人才工作倾斜基层双聘双挂行动的通知》文件(鄂组通【2014】39号),以及相关报名表格资料可从“湖北组工网”www.hbzgw.gov.cn下载。

            选聘科技人才担任企业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项目

            项目内容、申报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选聘100名科技人才,到我省市、县重点产业领域中具有较好科技创新基础的企业担任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范围为,武汉市远城区、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并以县、市、区级为重点。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
            申报条件
            (一)设岗企业:1. 具有创新的研发项目,研发项目对企业生产发展的经济效益的提高能产生重大推动作用;2. 拥有结构合理、实力较强的研发队伍;3. 产学研结合好,具备组建研究机构和联合研发的条件;4. 研发经费有保证,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二)创新团队带头人:主要是在我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事单位工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与企业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三)创新团队成员由带头人选领衔组建,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带头人选在内)。(四)团队研发项目由企业根据研发需要提出,应具有较高创新研发价值,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明显推动作用和产生显着经济效益的项目。
            支持措施
            1. 重点产业创新团队项目支持周期为2年,省委组织部每年给予每个创新团队10万元经费支持,分年度拨付。
            2. 鼓励和支持设岗企业按有关程序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建设项目。
            3. 鼓励和支持团队带头人通过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鼓励通过技术入股、人才资本入股等方式,促进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的有偿转化;鼓励企业对创新团队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4. 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优先进入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审。
        5. 重点支持设岗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相关科研项目优先纳入省级科技支持计划。
            6. 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应鼓励支持人选到企业承担自主创新任务,其工作关系、岗位职级、相关待遇等方面保持不变。

            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受聘基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特聘岗位项目

            项目内容、岗位设置
            在全省县(市、区)事业单位设立100个特聘岗位,以柔性服务的方式选聘100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岗位人选。
            特聘岗位设岗周期为1年,重点支持全省县(市、区)卫生、教育、文化、农业等领域事业单位,以柔性服务的方式选聘和跟踪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该项目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计委负责,省人社厅牵头。
        岗位人选条件
            (一)湖北省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特聘岗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岗位人选一般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岗位人选应具有较强的岗位履职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特聘岗位的工作;(3)岗位人选应保证聘期内在设岗单位服务六个月以上。
            (二)设岗单位引进的“特聘岗位”人选,应为该单位2014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并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服务协议的人员,且一般要求是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措施
            统一颁发“湖北省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特聘岗位”证书,并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岗位津贴。所在单位和属地政府,应分别给予经费配套支持。纳入“湖北省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计划,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选聘院士专家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

            项目内容、申报范围
            选聘一批院士专家到基层企事业单位新建50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企业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申报范围为,武汉市远城区、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并以县、市、区级为重点,适当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
            该项目由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负责,省科协牵头。
            申报条件
            (一)建站单位条件
            1. 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状况良好,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或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 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迫切的技术创新需求,有具体的研发项目、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3. 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配套的研发设施。
            4. 经费充足,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办公场所、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服务等。
            5. 已经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科研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协议或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以及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设立。
            (二)聘用人选条件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院士,或具有二级研究员、教授或同等高级职称的科技专业工作人员,或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楚天学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2. 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掌握国内外本行业科技发展动态,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其它重大研究项目,具有丰富的研发、产学研合作及管理经验,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培养科技人才队伍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身体健康。
            支持措施
            1. 省人才专项资金给予每个工作站10万元经费资助,主要用于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科研补助。
            2. 鼓励和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所在单位按有关程序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等。
            3. 鼓励和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按照工作业绩和贡献参与企业成果收益分配。
            4. 各市州、县市区及项目所在单位、各级科协为进站院士专家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及生活条件,做好相关项目对接。

        选聘博士后人员到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合作研发项目

            项目内容、申报条件
            在全省各县(市、区)(其中武汉市为远城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建设30个左右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该项目由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负责,省人社厅牵头。
            申请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 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 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技术创新或成果转化的科研项目;并与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博士后经历的教学科研人员,签订项目合作协议;4. 能为合作项目的研发提供较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经费。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可优先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上述条件、已经批准建立的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也可申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限报1个,总体扶持名额不超过10个。
            支持措施和管理办法
            1.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2. 对此次新建的选聘博士后且人选从事合作研发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省人才专项资金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研发补助。在设置省博士后创新岗位和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时给予倾斜,在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时优先推荐。
            3. 对与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签订合作项目的人员,在评选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时,予以优先考虑。

            选聘科技型企业家到高校受聘兼职产业教授项目

            项目内容、工作职责
        从省内企业选聘30名科技型企业家,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担任湖北产业教授,聘期三年。(一)产业教授职责:1. 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 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研究。3. 推动所在企业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4. 参与高校学科团队建设。5. 参与指导研究生,为高校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所在企业成为教学和实习基地。(二)聘任高校职责:1. 积极争取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 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共建各类研发机构。3. 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4. 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企业转化先进科技成果。5. 安排湖北产业教授参与本校研究生、本科生指导工作,为其所在企业员工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支持。
        该项目由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负责,省教育厅牵头。
            聘任条件
            担任湖北产业教授的科技型企业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东湖高新区“3551”计划等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创业类人选。
            2. 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和效益,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企业负责人。
         支持措施
            1. 省教育厅颁发“湖北产业教授”证书。
            2.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对湖北产业教授与聘任高校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和研发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3. 省教育厅对湖北产业教授项目实施效果明显的高校,在申报“楚天学者计划”等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选调基层一线人才到重点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项目

            项目内容、申报条件
            面向我省省级以上贫困县和扶贫点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社会事务、文化等企事业单位,选调10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到重点高校、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脱产挂职学习锻炼一年。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
        (一)申报方式:选调基层一线人才挂职学习锻炼以县(市、区)委组织部为主体进行申报,采取个人自荐或县(市、区)归口部门申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初审、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接安排的方式进行。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时,尽量扩大专业领域覆盖面,原则上同一市(州)各县(市、区)申报对象专业领域不重复。
            (二)申报条件: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进取精神;2. 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身体健康;3. 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学习能力和传帮带能力突出。
            管理办法
            1. 挂职人员实行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双重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要相互配合,把对挂职人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2. 省委组织部对挂职学习人员按每人1.2万元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各派出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为挂职人员提供交通、生活等基本保障,对挂职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3. 接收单位要安排高层次专业人才担任挂职人员的导师,结对帮带基层挂职人才。要落实好挂职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为其提供良好的挂职环境。
            4. 挂职期间,挂职人员不得离开挂职岗位,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培训等任务。挂职人员年度考核以接收单位为主进行,一年内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15天的,其挂职经历不予认定。

            博士服务团到连片特困地区挂职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在全省选派第三批100人左右博士组成博士服务团,赴我省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4个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选派对象主要为省直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博士。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负责。
            支持措施
            1.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公休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季度可在接收单位报销一次服务地与家庭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费,因公出差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
            2. 服务锻炼期间,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按照每人12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从省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第三批博士服务团已于3月选派完成,97名博士已选派到四个连片扶贫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

        千名高校青年教师基层企业柔性挂职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选派1000名左右高校青年教师到基层开展柔性挂职服务,以服务湖北省内企业(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医疗机构等,以及其他经营性企事业单位等)为目标,全职开展岗位实践活动,为期一年。
            该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
            支持措施
            选派学校结合实际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对到企业服务的青年教师,服务期间其原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不变;服务期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待遇不低于在岗同类人员平均水平;岗位实践活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同完成派出单位规定的各项工作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要给予倾斜。加强对驻点教师的跟踪服务和管理,积极争取企业支持,为青年教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本项目的资助限额为每人5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下派青年教师进行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前期调研经费和交通补助等。选派学校应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
            该项目已由教育厅专文部署实施,选派了666名高校青年教师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挂职服务。

        党政机关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