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人才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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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际日趋白炽化的人才竞争,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采取给票子、给房子、拼待遇、比奖励等措施进行人才争夺,却普遍遭遇了引才成本上升、引才成效下降的困境。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证明,吸引人才的环境,并非仅仅靠优厚的待遇可以营造,最好的人才环境是人才法治环境。
但是,目前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不能跟上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步伐;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工作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人才的社会保障力度与日益竞争的社会形势还不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才法治环境建设,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相适应的人才法治环境。
人才立法根本目的是畅通人才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渠道,使人才的创业意志得到不断尊重,创业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创业价值得到完全肯定,创业成果得到全面保障,从而极大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而人才往往活跃在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生产一线,这就要走出办公室,深入企业、基层生产一线,畅通与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的交流通道,认真倾听人才的呼声;同时要广泛征求相关社会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切实把人才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作为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过程。
必须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没有公正执法,法律就会沦为个别人或某个集团获取利益的工具,进而引起大多数人才对法律、对法律制定者、对法律执行者的不满,成为人才环境、社会发展环境和党的形象的破坏者,削弱当地人才的凝聚力、向心力,造成人才大量流失。要厘清政府权限,该政府做的事情,如政策保障、资金支持以及各项公共服务,务必高效做到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发挥作用的优良环境;同时要做到放手放权,把人才引进留给市场,把人才培育和评定让给专业机构,把人才的使用和管理放到企事业单位,给予人才自主权,着力营造为“良种”提供“肥沃土壤”和“充足阳光”、“让树木自由成长”的生态法治环境。
人才法治环境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要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力度,把执法过程和程序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法治环境,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要求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为本身更要符合法律要求。(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社朝)
但是,目前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不能跟上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步伐;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工作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人才的社会保障力度与日益竞争的社会形势还不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才法治环境建设,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相适应的人才法治环境。
人才立法根本目的是畅通人才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渠道,使人才的创业意志得到不断尊重,创业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创业价值得到完全肯定,创业成果得到全面保障,从而极大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而人才往往活跃在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生产一线,这就要走出办公室,深入企业、基层生产一线,畅通与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的交流通道,认真倾听人才的呼声;同时要广泛征求相关社会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切实把人才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作为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过程。
必须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没有公正执法,法律就会沦为个别人或某个集团获取利益的工具,进而引起大多数人才对法律、对法律制定者、对法律执行者的不满,成为人才环境、社会发展环境和党的形象的破坏者,削弱当地人才的凝聚力、向心力,造成人才大量流失。要厘清政府权限,该政府做的事情,如政策保障、资金支持以及各项公共服务,务必高效做到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发挥作用的优良环境;同时要做到放手放权,把人才引进留给市场,把人才培育和评定让给专业机构,把人才的使用和管理放到企事业单位,给予人才自主权,着力营造为“良种”提供“肥沃土壤”和“充足阳光”、“让树木自由成长”的生态法治环境。
人才法治环境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要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力度,把执法过程和程序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法治环境,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要求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为本身更要符合法律要求。(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社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