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建10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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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浙江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指导意见(试行)》。
《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要建成10家布局合理、创新能力强、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不断提高集聚水平、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园区集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竞争力,为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提出园区所在地的经济指标、园区筹建方案、核心区面积、入驻企业数量、公务服务平台、筹建管理机构及相关政策措施等8个方面认定条件。(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浙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