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胜县 村干部报告个人事项
发布时间: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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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村级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制定出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告个人事项制度。
该县要求,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应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收入来源、收入情况、房产情况、合伙投资情况、享受惠民政策情况、收受礼金礼品情况、婚姻情况、子女情况等9个方面的信息,并由包村的指导员审核签字,报乡镇备案。同时,该县规定,当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所报告的9个方面内容有变化时,必须在一周内到乡镇更新内容。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负责定期检查,对不按时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等处理。(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