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名专职副书记中,属于党委副书记留任的5名、经营班子副职转任的2名、新提拔任职的16名;来自省属国企的12名,来自省委省政府综合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10名,来自省属高校的1名。在集中选配工作中,广东坚持拓宽视野选人,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认真谋划研究,确保组织工作有序。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逐一与23家省属企业一把手、现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个别访谈,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结果,对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班子结构需求、后备人选状况等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岗位关联性、单位代表性等因素,按照职位数与推荐总人数1:2左右的比例,确定23个省属企业,19个省委省政府综合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司法机关,6个高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等48个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既拓宽了干部来源渠道,又保证了人选质量。
严格人选推荐,把好人选基本条件关。明确资格条件,要求人选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原则上达到“三个一般”的要求,即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提拔任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同时,对有的条件达不到“三个一般”要求,但综合能力素质好的人选,不简单“拒之门外”。严格推荐要求。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确定推荐人选务必坚持集体研究,充分沟通酝酿,并对推荐人选廉政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认真审核把关。对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组织专人严格审核。对48名推荐人选,提前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双核查”。结合抽查核实情况,对自行申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要求本人提前就是否选择退出经商办企业作出表态。
集中面谈择优,选出真正适合搞党务的人选。专门设计面谈环节,深入考察推荐人选的人岗相适度,把面谈结果作为集中选配的重要参考。
严格推荐考察程序,审慎确定任职人选安排。综合考虑人选资格条件、党务经历、面谈表现、“双核查”等情况,合理确定差额。差额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考察组到有关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对于发现干部有不适宜任职情况的,坚决不用。在任职安排上,加大交流力度,凡属新提拔任职的,一律交流;对人选的安排和交流进行逐一分析研究,既考虑企业的类型、业态、规模和班子结构,又考虑人选的个人经历、年龄、知识背景和个性特点,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开展任前集中培训,提高专职副书记履职能力。省委明确提出专职副书记主要任务是,专心专责抓党建、从严从实强党建,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在企业党委和一把手的领导下,着重抓好六件事:即围绕企业中心大局开展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干部和人才管理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制度建设。部署近期工作任务,为专职副书记履职后能够迅速起好步、开好局,明确了任务、提供了指导。(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