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党建经费有了“硬指标”
发布时间: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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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蓬溪县出台专门通知,明确了“财政补助、党费返还、以奖代补、企业资助”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指标,破解了保障不力难题。
该县按企业收入0.1%-0.5%的比例税前列支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推行财政资金补助制度,落实非公企业党组织5000元启动经费、定额补助和20元/人党员培训经费。对非公企业单独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按照党委不低于10000元/年、党总支不低于5000元/年、党支部不低于3000元/年的标准补助。对多个非公企业联合建立的党组织,以及对非公企业“党建组团”和党群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原则上按照每个不低于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和保障。坚持上缴党费全额返还,将留存的5-10%县管党费采取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等方式,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