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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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学历学位信息联网共享、查询、认证机制已经建立,省教育厅对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工作进行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省委组织部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协商意见,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通知》就国民教育和部队院校序列的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办法,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呈报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针对特定历史时期无法在“学信网”认证的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历,《通知》对其认可方式进行了阐述,着力解决干部学历学位的“瓶颈”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按照要求进一步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信息来源:综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