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
发布时间:2014/12/31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30日电 (崔小粟)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30日电 (崔小粟)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5016154号-1 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67号
内容版权为本站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需下载或转载使用,请与管理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