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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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经管局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及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通报《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通报各成员单位发现和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和典型案例; 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工作,研究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等。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联席会议制度纪律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及时沟通,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做到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干部监督信息进行认真登记、及时整理和立卷归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职责作用。(信息来源:干部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