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鹤庆县 重点约束党政正职用权
发布时间: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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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鹤庆县出台从严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将县级部门和乡镇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规范干部行为。
规定就党政正职遵守政治纪律,规范用权行为,保持良好生活作风方面划出了三条“红线”。政治“红线”,即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上级指示、决定、部署时,不允许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或打政策执行的“擦边球”,不得发表与法律法规或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用权“红线”,即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工作,带头执行“末位表态”,议事决策不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生活“红线”,即自觉净化“社交圈”,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同时认真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述廉和民主测评,对党政正职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