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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干部选任“重能轻德”
        发布时间:2015/4/29 点击数:
            去年以来,江苏南京市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能人腐败”和部分干部自我约束不严等问题,连续出台防止干部选拔任用“重能轻德”若干规定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干部任前媒体公示、“阳光监督”用人短信提醒等制度,着力避免无德者“浑水摸鱼”、有德者无位的现象,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

        强化“刚性监督”。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报告范围扩大到各镇、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重点岗位正科级干部,随机抽查比例提高到10%。重点核查中,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和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实行“凡提必查”。及时发放《关爱提醒单》和填报工作问答、注意事项,对有少报未报家庭持有有价证券(或注册投资企业)10万元以上、房产面积30平方米以上等五类情况的干部,暂缓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今年3月,2名市管拟任人选因少报漏报被暂缓任用。实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加强事前审核与痕迹管理,完善“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倒查机制,对选人用人举报问题直接查核、专项督办。将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任必经程序,问题未查清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

        实施“特别监督”。建立“特别监督档案”,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监督,在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注重了解干部严守政治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对待名利态度、维护个人诚信等情况,尤其是“八小时外”的表现及其生活圈、朋友圈、交往圈,发现问题记入档案,视情节轻重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或出现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未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每年至少与市管正职干部谈心谈话1次、每两年至少与市管副职干部谈心谈话1次,发现干部在“德”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收到举报反映的,一周内进行约谈。去年以来,已谈心谈话700多人次。

        开展“阳光监督”。对拟提拔担任市管干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市管干部,分别在市委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公示干部的相关信息,涉及破格提拔的,公示具体情况和破格理由。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试点,今年在1个区、2个机关部门和2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每周向全市1200多名有用人权单位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发送选人用人短信提醒。(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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