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全程监督干部选任
发布时间:20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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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毕节市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实施办法》,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动议、提名等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并延伸到对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环节的监督。
该办法适用于全市县处级、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干部选任全过程作出严格规定。如,党委书记离任前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和把握干部调整总量;首次民主推荐中得票未达到应参加推荐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不得被列为考察对象,应当组织二次推荐;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要作详细记录,全方位、多角度听取意见。办法还规定,全程记实干部选任,党委每年要对选任工作进行自查。违反规定的干部任免一律无效,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同级党组织予以纠正,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选任过程进行倒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孔凡文 袁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