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县任中“三审”监督一把手用权
发布时间: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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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河南省淅川县出台《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中三审工作实施办法》,对乡科级单位一把手在任期内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用人责任审查和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全面监督领导干部用钱、用权和用人行为。
“三审”工作实行以“统一进驻、分组实施、统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联合进点审计制度。实行例行审计的同时进行重点审计,对信访举报比较多,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大,以及“人、财、物”管理权比较集中的单位,适时组织“三审”工作。审计结束后,统一形成审计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安排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该县将“三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参考依据,凡是结论有问题的干部,不予提拔或暂缓提拔。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对问题较多尚不够党纪处理的,及时予以警示诫勉等组织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信息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建鹏)